作者:香港商報評論員 王長久
今年全國兩會,改革無疑繼續成為熱詞之一,政府工作報告談到了營商環境改革、創業板改革、國企改革等,向改革要發展動能仍然是主基調。而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雖然沒有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體現,但是在5月18日國務院的有關文件中,已經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值得注意的是,這裏說的是「改革」,而不是「取消」。
內地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確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首先,這個制度實行的時間太長了,它是上世紀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已經運行20多年。中國發展一日千里,該制度出發點無疑是好的,但在實行中也確確實實給民生挖了不少的「坑」。例如一刀切,然而不同年齡段有不同的需求、無房者和有房者需求不一樣。尤其是在住房公積金繳納上是強制的,在公積金提取方面也是剛性的,缺乏個性化、人性化。
而新冠肺炎疫情更暴露這個制度的「坑」很大,如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加重民企負擔、抑制社會消費以及制度功效衰減等三大問題。
住房公積金的「坑」咋填?根本還是要加快改革,改革的正確方向就是建立國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核心是實現「強制」向「自願」的制度轉換。而據本報觀察,本屆全國兩會充分體現一切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住房公積金取之於民,自然也應該用之於民。我的住房公積金我做主,做到這一點,其他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