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 資料圖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最新一期《紫荊》雜誌撰文,認為立法會議員和參選人若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就是違反《基本法》,應該被取消資格(DQ),其有關言論引來反對派攻擊。譚耀宗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解釋,作為立法會議員應積極引導和號召市民支持及遵守國安法,想參與香港建制的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提出反對,就是違反《基本法》。他認為,政府須完善執行機制,因為市民或會對新設立的國安機構感到陌生,希望各界做好宣傳工作,不能讓法案成為「無牙老虎」。他又重申,今次立法決定凸顯中央堅決貫徹和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形容決定對香港而言是一場及時雨。
不能讓法案成為「無牙老虎」
譚耀宗在文章中表示,自己作為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力支持有關決定,並會努力完成全國人大交託的任務。他認為,本港應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是要在香港及國際做好宣傳工作。他認為,在香港宣傳的重點,是要讓香港市民明白為什麼要為國家安全立法,特別是對於那些容易受誤導的年輕人,讓社會明白有關法例只針對極少數反動分子搞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只要市民不參與這些嚴重罪行,對普羅市民的人權、自由不會造成影響。至於國際方面,他希望外交部及特區政府能加大宣傳,將為什麼要在香港實施國安法的信息向全世界正確發放,爭取國際輿論的主動權,說好「一國兩制」的故事。
其次,一定要完善執行機制,不能讓《決定》成為「無牙老虎」。譚耀宗指出,今次出現了執行機制的內容,由於執行機構是一個新安排,或會引起港人擔心,故他認為應加強市民的理解。
譚耀宗認為,政府應積極引導和號召市民支持國家安全立法、遵守法律。他強調,國家安全法是每一個香港市民都應該遵守的法律,市民應該和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對於那些想要參與香港建制的人,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是這些人提出反對,就是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