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一名女設計師去年11月在臉書轉載某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違反禁制令,高浩文法官今於高等法院判其監禁28日,緩刑1年,考慮其財政狀況後下令她需付3萬元訟費。
被告表示,案發前因面臨事業低潮而到外地散心,未留意涉案臨時禁制令已頒布的新聞報道,受周梓樂墜樓事件影響而低緒低落。
高浩文法官考慮到被告良好品格及適時認罪,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現已深感後悔等重要的求情因素,最終判其監禁28日,緩刑1年。
【香港商報網訊】一名女設計師去年11月在臉書轉載某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違反禁制令,高浩文法官今於高等法院判其監禁28日,緩刑1年,考慮其財政狀況後下令她需付3萬元訟費。
被告表示,案發前因面臨事業低潮而到外地散心,未留意涉案臨時禁制令已頒布的新聞報道,受周梓樂墜樓事件影響而低緒低落。
高浩文法官考慮到被告良好品格及適時認罪,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現已深感後悔等重要的求情因素,最終判其監禁28日,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