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 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向人大常委會作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新华社今日傍晚授权发布對草案的說明。本港多位政界人士表示,「港區國安法」草案體現了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香港,相信法例通過後能夠有效打擊黑暴勢力,让香港市民安居樂業,經濟發展重回正軌。
譚耀宗:「港區國安法」草案充分反映中央信任香港
在北京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点新闻采访时表示,草案內容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特區最大程度的信任。另外,譚耀宗接受《橙新聞》訪問時指出,草案反映中央信任香港的執法人員,而且草案列明會保障人權,並已經吸納普通法的特點和香港各方面的意見,希望立法後會為香港社會帶來穩定,「一國兩制」暢順運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布「港區國安法」草案內容,當中提及中央將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譚耀宗表示,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時,早已提及會在港設立機構,這次公布亦說明執法任務交香港特區處理。他認為,設立機構主要是監察及督導作用,由於國家安全問題涉及複雜資料,香港特區沒有這方面的人材,故設立機構是十分合理的做法。
對於特別情況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譚耀宗指,這是在出現極端情況下才會出現。他舉例指,如涉及外國的案件,香港政府處理不到,便需要由特首提出,按程序需要中央批准,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才會採取行動;另一個情況如香港出現難以控制場面,如社會失控,那便需要特首向中央提出,再經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派駐軍平亂。
譚耀宗認為,草案列明駐港國安公署和國家有關機構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行使管轄權,是一個「兜底」的做法,以防萬一,不會隨便動用。
在保障人權方面,譚耀宗指出,中央強調對人權的保障,保證港人的自由不會受到影響。基本法第39條2個有關《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容都提及在內,進一步說明「港區國安法」只是針對極少數人。
譚耀宗表示,從「港區國安法」草案可以看到,中央將港人的意見都吸納在內,盡可能使用本地執法,亦給予特首充分的權力以處理任何的特殊情況。
「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干犯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譚耀宗認為,國安法將可以使香港人更安心,不會影響到普通市民的生活。
此外,譚耀宗还透露,草案中的罰則與香港的刑罰相若,較輕微罪行最高可判監3年,較嚴重的最高可判監5至7年。
譚惠珠:港區國安法體現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
譚惠珠 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草案内容指出,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檢控和司法工作都由特區完成,體現了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而在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中央指派顧問提供諮詢意見,亦有助於香港與內地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緊密配合。
草案指出,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譚惠珠認為,「特定情形」相信是指特區自身無法處理的問題。被問及去年發生的修例風波是否屬於「特定情形」,她反問:「你看特區政府處理得了嗎?」
對於草案提及,該法充分考慮香港特殊性,兼顧兩地法律制度及司法體系,譚惠珠認為,這部法律是全國性法律,完全可以訂明所有案件由中央處理,但現時由香港的法官在香港審理,已是照顧兩地差異。
譚惠珠亦表示,中央在去年已經決定要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但全國人大常委會需要獲得全國人大大會的授權才能進行立法工作,所以如果今年兩會如常在三月召開,相信同樣會提出制定港區國安法。她預計,待下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開會時,或會進入表決程序。
劉兆佳:草案顯示中央尊重普通法傳統
劉兆佳 資料圖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中央需要確保國安法有效執行,如果由特首指定法官處理案件,能確保相關法官了解國家安全問題和較有決心,亦顯示中央希望盡量尊重普通法傳統。
至於草案規定中央需在港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劉兆佳認為中央是希望強化本港維護國家安全能力,例如在搜集情報等方面,因為這個並非本港治安機構強項。
范徐麗泰:草案最大程度信任香港
范徐麗泰 資料圖片
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香港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接受点新闻專訪時表示,草案符合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初心,最大程度信任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兼顧普通法特點,保障人權,相信法例通過後能夠有效打擊黑暴勢力,使香港市民安居樂業,經濟發展重回正軌。
范徐麗泰表示,「攬炒派」一直危言聳聽,誤導市民,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只是針對極少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她認為「例如某些人在香港和內地都有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才會考慮由內地法院審。」廣大市民無需擔心會誤墮法網。而「港區國安法」作為全國性的法律,要高於香港本地法律,按照國際慣例,如果本地法律與全國性法律有衝突,則本地法律需要修改或無效,相信不會影響香港的法治基礎。
對於和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會由特首從現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人選審理。范徐麗泰表示,國家安全特別重要,需要有熟悉相關法律條文,並且是持平公正的法官來審理,而法院亦有恆常做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不會影響司法獨立和公正。她還說,相信特首在做相關決定時,會咨詢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意見。
范徐麗泰指出,一直以來許多西方國家的情報人員在香港活動,影響國家安全。中央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一方面能夠和內地情報機關合作,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另一方面,能夠有效幫助特區政府培訓專業人員,加強執法,能夠有效打擊草案中規定的四類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