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英豪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國安法形同「定海神針」穩定香港局面。記者馮俊文 攝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對香港有兩大重要意義,一是填補香港在國家安全的法律真空;二是體現「一國兩制」,使制度行穩致遠。本身是「香港各界撐國安立法聯合陣線」召集人之一的他認為,過半數市民都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他表示,國安法對香港形同「定海神針」,可以穩定香港的局面,清晰界定「紅線」,達到全民守法,對想搞亂香港的本地及外國勢力發揮震懾力,更能為香港再創繁榮,可謂一舉多得。香港商報記者 林駿強
填補香港國安法律真空
黃英豪直言,人大通過在香港訂立國安法,是許多人都十分期盼的事情。他分析稱,這有兩個重大的象徵意義,第一是在法律方面,填補《基本法》23條未能立法的法律真空。他稱,香港回歸祖國23年,《基本法》頒布也踏入30周年,按照《基本法》23條,特區政府理應自行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惟現時仍未能完成,國安立法正可以填補香港在這方面的法律真空。
他續指,「香港國安法」的另一意義在於政治上充分體現「一國兩制」,使制度行穩致遠。他說,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說明中,國安法可視為中央的「補底」手段,保留了司法權,而這是《基本法》本來賦予人大常委會的責任,全因這是全國性的法律。同時,他認為中央亦高度信任特區政府,而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由行政長官及其團隊組成,行政長官更是第一責任人,具有重大的意義。
逾半市民都理解重要性
他言明,中央已說得清楚,國家安全是中央的事權,如果特別行政區處理不了國安事務,中央可以協助處理。他舉例,如果香港有動亂,特區政府可以要求駐軍協助;至於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務,他相信會有類似安排,認同這是恰當的做法。他說,上述做法反映香港有自身的高度彈性,更有祖國、中央政府作為最強大的後盾,能保證長治久安,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延續到2047年以後。
黃英豪提及,不同的民意調查加上數以千計的街站,都反映香港有過半數市民充分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不過,他認為特區政府稍後都要深入淺出地就國安法作解釋。他申明,中央一直強調法律只針對極少數人,保障的是絕大多數人。他不諱言,全世界任何地區,關於國安的法律都較嚴格,尤其這是要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防止顛覆行為、禁止恐怖主義、禁止與外部勢力勾結,都是需要嚴懲的嚴重罪行,放諸四海皆準。他直言,國安法的界定清晰,設置了「紅線」,會讓市民自動自覺地守法。他提醒發布「港獨」標語及言論的人士、煽動他人參與上述活動的人士,都應自我檢討,不要以身試法。他認為,國安法會對想搞亂香港的本地及外國勢力發揮震懾力,一舉多得。
冀國安法落實創造繁榮
作為法律界人士,他語重心長地指出,法律制度一直以來都是香港的支柱,本港的營商環境、經濟、民生均建基於此。他說,國安法最重要是做到全民守法,才能彰顯法治。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當通過《基本法》附件三引入香港,也規管香港的法律。他相信中央起草法律的專家已考慮到引入香港時會遇到的情況,故寫得比較細緻,而具有6章、66條的法律其實相當詳盡,會清晰訂明範疇及罰則,當相關條文寫得愈清楚,法院審理愈需要嚴格遵從。他引伸道,普通法要看案例,但在國安領域上香港是完全沒案例;因此相信國家安全公署會與保安局、警務處、律政司的專責部門緊密合作。
他總結時點出,國安法對香港形同「定海神針」,可以穩定香港的局面,顯示中央對「一國兩制」的決心,同時反映中央對香港的愛護及支持。他以這句話概括「香港國安法」:「國家安全是全國人民共同的事務,立法後為香港以至國家,帶來穩定的局面,更好地落實『一國兩制』,再創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