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譚惠珠:叫「光復」口號或有意圖推翻政權
港府昨夜發聲明,列「光復香港」標語為犯罪。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3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認為這口號有問題,「光復」是一個地方本身是妳的,被人奪取後再取回,但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強調主權及管轄權都不是香港,何以「光復」。一直覺得此口號有問題,因「光復」有「本來是屬于你,現時要取回」的意思,但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她質疑有人提「光復」,是否即是要推翻一些事。
譚惠珠表示,去年區議會選舉無人因為這口號而被取消資格,她當時感覺是否「走漏眼」了。她又說,單是叫口號,的確未必構成犯案,但已構成表征,可以追查叫口號的人之意圖和行動,包括有否安排組織及實際行動。
譚惠珠舉例,如果有人組織很多人一齊出來叫口號,而又牽涉暴力,就有機會觸犯香港國安法,因此她強調不可以只抽一句口號來看,而是要由頭至尾看清「劇本」。

譚惠珠質疑有人提「光復」,是否即是要推翻一些事。
她認為要視乎在什麼情形藏有相關物品才決定是否觸犯法例,警方不會無端入屋搜查,又質疑在手機上存有照片的意思。
對于警方拘捕最少10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譚惠珠認為改控非法集會等更好,「殺雞焉用牛刀」,相信很少人會被控香港國安法,其中一個原因是無追溯力,大家亦提高警覺性。譚惠珠強調「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否認是白色恐怖,以司機知道不可越過「雙白線」為例,認為如果大家明白法例,就不會隨便觸動。
她又說,香港國安法與基本法都是全國性法律,地位是平排,但由于香港國安法是較基本法較後實施,因此優先于基本法,律政司司長可發出指示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成立三個法官「合議庭」,並不違反基本法。
湯家驊:警方有理由懷疑持標語者犯法
本身是資深大律师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傾向同意有關解讀。
湯家驊指出,若要改變特區制度,可能已干犯分裂國家或顛覆政權罪,若改變制度,去成立新制度或一個獨立體,可能會構成分裂國家的意向及目標,已符合法例下其中一個要素,余下就要證明該人是有組織、策划或實施。
湯家驊認為,若有關人士將有關標語四圍展示,已距離干犯香港國安法行近一步,但不代表已干犯法例,又相信法庭不會單靠標語裁定涉案人士違犯香港國安法,社會應小心理解,若日後持有相關標語的人士,被警方截查,相信警方有權、有理由懷疑對方有機會干犯香港國安法,可以拘捕,但拘捕不等于立罪,仍要時間搜證,視乎證據是否足夠,並交由律政司審視才可檢控。

警方前日首次執行國安法,使用新配備的紫色旗,警告現場人士可能違反國安法。
至于政府發聲明會否有未審先判的感覺,湯家驊表示,熟悉司法體系的人士不會有這個感覺,認為政府所講的並不是法律,法官所言才是法律,相信政府聲明是便利執法人員,而政府的解釋相信符合一般的看法,亦不為過。
對于反修例口號或者要求官員下台的口號,未來會否觸犯香港國安法,湯家驊表示,不揣測政府的看法,但認為與危害國家安全沒有特別關系,相信未必會違法。
梁美芬:提「光復香港」口號的人應取消參選資格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提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人,不符合參選資格。
被問到曾經將有關口號加入政綱的人,是否應該被取消參選資格、以及是否應該對其采取法律行動,梁美芬表示,早前已經提出相關口號容易理解為倡議與自決理念有關。她又提到去年區議會選舉時,選舉主任只決定個別人士不能參選,而其他人獲放行是不一致。

梁美芬又說,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說得很清楚,而政府昨晚的聲明,亦有很重要的約束及工作導向,認為若有關人士提出相關口號,不符合參選資格。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表示,「光復」是指恢復對某一國家或地區的主權、收回失去的領土。亂港勢力在動亂中使用「光復香港」的口號,用心十分明顯,就是想「香港獨立」。「『光復香港』是想回到哪里去呢?是想回到港英管治下的境地嗎?回到港英時期的本質不就是要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行使的主權,難道不是想分裂國家嗎?」
口號原創者曾倡港獨
據《明報》報道,警方消息人士稱諮詢法律意見後,確認「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屬違法,因該口號源于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而他過往曾提出港獨丶香港國等倡議。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曾提出港獨丶香港國等倡議。
翻查資料,「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是梁天琦2016年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時的競選口號,「光復」是呼應本民前2015年在大陸水貨客充斥的新界屯門丶沙田丶元朗丶上水等地區發起的光復行動,而「時代革命」是指不同年齡者一起參與革新。同年立法會選舉上,同屬自決派組織的「青年新政」也沿用這個標語作競選口號,該組織成員梁頌恒及游蕙禎其後當選。
在港大哲學系畢業的梁天琦本身提倡香港獨立和「武力抗暴」。2018年6月,他因在旺角騷亂(魚蛋革命)中「襲警」及「參與暴動」被判監6年。
梁天琦判囚6年
「港獨」掀「刪文」潮 有人溜了!
根據港府聲明,若有呼喊、展示、宣傳此一標語者,將遭法律制裁。在社交媒體上出現了一股「刪文」潮,一些人刪掉了自己過往批評政府的文章,或是刪除「港獨」或「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句。
還有「黃店」宣布退出「黃色經濟圈」,移除店面的「連儂牆」,示威者制作展示「黃店」位置的軟件也疑因忌憚《國安法》而下架。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認為,香港損害國安的人對《國安法》感到恐懼是一件好事。
與此同時,香港民間反對派領袖、已因國安法的施行而提前解散的「香港眾志」共同創辦人羅冠聰,2日也透過社群證實,已在6月30日離港,但目前流亡的地點、去向以及後續的動作未公開。
羅冠聰2日透過社群證實6月30日已離港。圖自法新社
據媒體報道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的第一天,羅冠聰應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的邀請,與流亡美國的《香港民族論》編者梁繼平、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以視訊方式出席國會針對香港國安法問題的聽證會。但參與聽證會證詞與行動已涉及國安法新規定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因此在尋求國際支援與垂死掙紮之間,除了束手就擒以外,流亡海外成為唯一出路。
在羅離開香港的同時,美國參眾兩院相繼通過《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另一邊廂,有一些人想試圖以擦邊球的方式繼續挑戰香港國安法延續士氣。黃之鋒昨日擺設街站發傳單,宣布參選立法會議員,揚言會繼續堅定將香港人的反抗意志带到世界云云。
黃之鋒昨日擺設街站宣傳、發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