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锐评】驻港国安公署依法办事,“随意抓人”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2020-07-09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安全,香港才会安定,市民才能安心。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揭牌仪式8日在香港举行,宣告驻香港国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并运行。作为第四家中央驻港机构,驻港国安公署的成立,既是中央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履行根本责任的直接体现,也将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起到支持、督促、补充、“兜底”作用。

  然而,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再次玩弄起了老把戏,妄图通过“泼脏水”混淆视听、制造恐慌。他们罔顾事实,宣称驻港国安公署可以在港“随意抓人”,把人送到内地受审;他们妖言惑众,说什么“市民恐在不知情下堕入法网”。想象力未免太丰富了!这种假维护法治之名、行破坏法治之实的伎俩,这种打着“自由民主”旗号、干肆意抹黑勾当的行径,无非是要在社会制造无端恐惧,令市民由恐惧而相信谣言,进而挑拨仇恨、挑起对抗,用心何其之歹毒,手段何其之卑劣!

  君难道不见,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驻港国安公署只在三种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君难道不明,即便在特定情形下,驻港国安公署管辖有关案件在启动程序上,也是有着非常严格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君难道不知,驻港国安公署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应当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这些规定,都是白纸黑字写在法律上的。驻港国安公署并不能自行决定对某个案件行使管辖权,行使管辖权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此严格,何谈“无王管”?香港国安法明文要求,驻港国安公署履行职责要接受监督,规定如此明确,怎么可能会是“随意抓人”?这不是颠倒黑白、危言耸听是什么?

  泼脏水的人只会弄脏他们自己。他们越是“跳得欢”、喊得响、表演得放肆,世人就越能看清他们的险恶用心。事实的成色,不会因谣言减损一分。中央为何要保留在极少数特定情形下的直接管辖?事实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能出现“管不了、管不好”的特殊情况。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就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一般情况下由香港队落场踢波(下场踢球),但如果对方是国家队,那我们就不能不派国家队了”。制度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基本法第18条虽然有进入紧急状态的相关规定,但一旦出现那种情形,就将会是非常严重的情况。设立驻港国安公署,就是要以低强度的方式来维护国家安全,防止、避免出现严重情形。这样的道理,这些人恐怕不是不清楚,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由此亦可见,他们就是想把水搅浑,就是想污名化、妖魔化驻港国安公署和香港国安法,就是想令香港社会动荡不安,以借机捞取政治私利,实现政治图谋。

  毋庸讳言,一些香港市民确实对内地的法治状况缺乏深入了解,但从常识就可判断,国家安全机构在内地办案也要严格依法办事,并有严格的程序限制,怎么可能到了香港反而变得无拘无束呢?中央为何一再强调香港国安法针对的只是极少数人?就是要告诉世人,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有严格限定的。驻港国安公署只对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即便在这四类案件中,驻港国安公署也只对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管辖的案件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并无直接关系。法立了就要遵守,规定了就要执行。驻港国安公署不可能随意扩大打击面,更不可能罗织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世界各国,国家安全都属于中央事权,属于中央的“保留管辖”事项。既然是中央事权,设立驻港国安公署管辖相关案件,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这是基本的常识,更是无可辩驳的道理。

  港人苦“黑暴”久矣!苦“揽炒”久矣!更苦谣言久矣!这一年多来,香港被谎言恫吓害得还不够惨么?不被各种似是而非甚至颠倒是非的观点所迷惑,不被各种危言耸听的言论甚至谣言所煽惑,这在当下的香港极为重要,也对香港的明天极为重要。再说了,心中无鬼,何惧之有?奉公守法,何来惩罚?“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为了香港,为了我们的家,也为了我们自己,每个爱港之人,都应该坚决地对谣言说“不”!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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