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健雄(中)表示「協助罪犯」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區天海報道:7月1日有「示威者」在港島遊行並衝出馬路,一名警員在銅鑼灣採取拘捕行動時被刺傷,事後涉施襲男子被捕,警方經連日偵查後,前日再拘捕7名男女,涉嫌「協助罪犯」,疑助疑犯逃離本港有關,警方強調正積極跟進案件,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捕5男2女(24至71歲),涉嫌「協助罪犯」罪名,現在仍被扣查。
助疑犯買機票往機場逃走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游健雄昨日稱,警方經調查後相信該案中有人涉嫌在事後協助施襲者前往機場,意圖乘坐航班離境,及逃避警方的拘捕行動。至前日探員拘捕7人,包括疑犯女友,他們大部分在家中被捕,分別涉嫌協助疑犯購買機票、提供交通工具和陪同他到機場登上航班,以及提供消息逃避警方搜查行動。
據調查顯示,疑犯在案發後曾回家收拾少量東西,才前往機場,而案中檢獲的回程機票,是經香港再轉飛台灣。案中被捕姓黃(24歲)男子,已被落案控告1項「意圖傷人」罪,在7月3日於東區法院提堂。
游健雄強調,任何人知道有人犯法,是不應該提供任何協助,以逃避警方執法,否則有可能干犯「協助罪犯」罪。根據香港法例221章「刑事訴訟條例」第90條,干犯「協助罪犯」罪的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