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李卓人、李柱銘等人今日再提堂。
【香港商報網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人,被控於去年8月至10月組織及參與4場未經批准的集會活動。15名被告分開4宗案件,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再訊。
上次提訊時,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惟遭辯方反對,並考慮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控方今日表示,得悉辯方無打算就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進行司法覆核,正式申請將4宗案件押後至7月30日,以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法庭批准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15名被告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吳文遠、李卓人、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吳靄儀、梁耀忠、李柱銘和區諾軒,他們分別被指去年8月18和30日,10月1日和20日,組織或非法參與4場未經批准的集結。
現年72歲的黎智英目前共有5宗刑事案纏身,除了上述提及的3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外,他亦被警方票控於今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園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中被告還有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秘書蔡耀昌等12人,該案已押後至9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黎智英另外亦涉及1宗在3年前發生的刑事恐嚇記者案,控罪指他於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事主X稱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黎在該案獲准以4000港元保釋,但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雖然黎一再要求法庭撤銷禁止他離港的保釋條件,但都被法庭拒絕。該案已定於8月1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