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姚志東 報導:數據要素成為國家戰略,隨着深圳市司法局公佈《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徵求意見稿)》,首提數據權以及深港澳數據融通機制,標誌着深圳迎來數據經濟新時代。7月22日,清華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專家就《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徵求意見稿)》進行專題研討,會議由粵港澳數據要素產業化聯盟、深圳市數據要素產業化專委會、清華大學技術創新研究中心、清華x-lab數權經濟實驗室、深圳市信息服務業區塊鏈協會聯合舉辦。
會上,三十位分佈在全國各地的法學、數字經濟、金融學、大數據、區塊鏈技術等領域的專家通過線上線下互動的方式參與研討,並舉辦了「深圳市數據要素產業化專委會」成立儀式。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市深圳司法局、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有關人員出席本次活動。粵港澳數據要素產業化聯盟籌備秘書長黃蓉主持了會議。
數字經濟專家認為深圳數據要素產業蘊藏巨大機遇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李紀珍副院長表示,國內的數據立法正在加速推進。7月3日,《數據安全法(草案)》面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將「數據安全與發展」並重的理念寫入法律。7月15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發佈,充分體現了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勇於立法創新的精神,和發展數字經濟的迫切需要。深圳是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建設的核心引擎,《條例》將給深圳、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的數據要素產業帶來巨大的影響,其中也蘊含着巨大的機遇。
清華x-lab數權經濟實驗室主任、深圳市數據要素專委會主任,做了《深圳發展數據要素產業趨勢》的主題發言。數字經濟正迎來3.0時代,數據智能化時代,數據智能將對人類社會帶來前所未有的改變。數據——是智能科技的驅動要素,是數智經濟的生產要素,是數權治理的價值要素。但數據不同於傳統生產要素,具有損耗低、風險大、增值多、管理貴、增長快、壟斷易、確權難的7大特性。數據要素產業化發展,要建立「數權觀」,數據立法應考慮數據安全保護與數據產業發展並重。建議深圳打造「數據要素沙盒體系」,包括數權、科技、應急、產業、資本、治理、標準、跨境沙盒,形成創新與多元治理的產業發展體系,為數據要素賦能雙區建設,提供制度層面保障。
法學專家認為數據利用秩序比數據產權問題更需要解決
華東政法大學高富平教授做了《數據條例能否開啟數據經濟的新道路》主題發言。提出相對於數據產權,更需要解決數據利用秩序的問題,政府應扮演數據要素市場的規則制定者、市場秩序監管者,應堅持市場驅動,引導不同行業探索數據生產、分享、流通和利用秩序。針對可要素化的數據資源,應當按照數據生產或價值創設配置權利,區分數據主體權利和數據資產權利。高富平教授強調,數據立法,應從技術、法律和管理三融合角度形成數據治理體系,這是數據要素化的關鍵基礎設施。
產業界關注《條例》的落地和實操
深圳市信息服務業區塊鏈協會鄭定向會長,介紹深圳市數據要素產業化專業委員會的成立情況。為響應、配合《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未來正式發佈和實施,深圳市信息服務業區塊鏈協會在粵港澳數據要素產業化聯盟的指導下,於7月16日設立了深圳市數據要素產業化專業委員會。聯合所有關心支持數據要素產業化發展的力量,推動深圳地區數據融合,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聯通,加速建設國內數據要素統一市場,大力拓展數據跨境流通,構建國際化數據合作平台。
華控清交副總裁宋巍認為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區域、跨境流通存在一些獨特障礙,一是法律制度不同,香港、澳門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對數據和私隱保護的重點與內容各有側重;二是監管差異,粵港澳數據流動與數據應用服務在市場准入與市場監管方式存在較大差異;三是標準不一致,香港、澳門產業主要依據國際標準;而大陸則涉及國際、國家與行業等多類型標準;難以有效互通、互認與通用。宋巍提出「新數據觀」——明文數據中具體信息和計算價值進行分離,基於此,整合運營多方計算、聯邦學習、區塊鏈等技術有助於打通數據跨境、跨區域流通的最後一公里。
易華錄戰略企劃部總經理趙陽認為,深圳數據條例明確了個人數據、公共數據的權屬,提出城市級的大數據中心建設,與易華錄正在全國推行的「城市數據湖」不謀而合,城市數據湖是升級版的城市數據中心。針對條例提出的「公共數據共享及開放,將進一步明確數據資產如何實現安全可控合規的數據交易」,趙陽認為,需要成型的技術和產品支撐,對此易華錄提出了「數據銀行」概念,並已着手研發該產品,即將試點落地。
中國計算機學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委員高承實認為條例作為落實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第一部政府文件,具有極強的標誌性意義和極高的價值。
會上,粵港澳數據要素產業化聯盟籌備組長馬臣雲、武漢大學計算機學院教授蔡恆進、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健男、中國政法大學區塊鏈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繼曄、等專家分別就《條例》有關內容進行了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