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指選舉延期合法合理

2020-08-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特區政府今次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俗稱緊急法)押後選舉合法合理,亦合乎公眾利益。梁美芬相信政府決定會經得起司法覆核的挑戰。

  梁美芬稱疫情下生命優先

執業大律師、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资料图片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坦言,自己作為其中一名參選人,參選工作已完全準備好,並不希望選舉工程突然煞停,但若從公眾利益考慮,生命優先,疫情之下部分長者出於安全考慮無法出門前往票站,也有不少港人身在海外,因疫情近期內無法返港,若選舉堅持舉行,是剝奪了這些人的投票權。同時,通常用作選舉開票的亞洲國際博覽館現時已被用作社區治療設施,將影響選舉當日及之前的諸多工作。因此,她認同政府今次決定。

  陳曼琪謂經得起法律考驗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第31條及67條及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及第158條處理香港因推遲立法會選舉一年產生的憲政問題,一定不受任何香港本地法律規限,所以也不受立法會條例第11條有關立法會緊急會議規限,因此她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需在立法會真空期內,視上屆立法會議員為真空期議員,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亦可根據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及第104條,將剛被選舉主任DQ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排除於真空期外。

  陳曼琪指出,有關基本法第69條立法會每屆任期事宜,須理解為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大的程度及範圍處理有關事宜,以避免香港出現憲政危機,體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為行政主導,行政立法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司法獨立的大原則。

  馬恩國指決定正確有承擔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香港基本法第69條在香港社會正常運作情況下所寫,並未將緊急狀況納入考慮,更無法預見現時所面臨的危機公共衛生安全問題。因此,特區政府此次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合理合法。他認為如果選舉繼續進行,不僅投票當日選民聚集,9月前的選舉工程,包括選舉團隊的家訪等,均屬多人聚集的活動,有機會加劇病毒的傳播,因此他認為押後選舉的決定正確及有承擔。

[责任编辑:程向明]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