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違國安法被告申保護令 法庭應控方要求押後處理

2020-08-05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男侍應七一回歸日涉嫌駕駛插有「港獨」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越三道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為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檢控案件。

  裁判官在案件上月提堂時基於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以及案情嚴重,拒絕被告保釋,還押至10月6日再訊。被告本周一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以爭取其保釋權利,同時亦提出保釋申請,聆訊排期今午進行,由高院法官周家明處理。

  23歲男被告唐英傑,由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資深大律師、大律師伍頴珊和大律師黃瑞紅代表,律政司則派出孫靖乾資深大律師、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作代表。

  被告未有被帶出犯人欄後應訊,法官指處理人身保護令時申請人不會在庭,但因是次聆訊為人身保護令及保釋申請兩案同時進行,被告在休庭期間便被帶到庭內,在犯人欄後應訊。

  律政司稱,需時研究香港國安法的立法歷史,以及考慮有關法律觀點及立場,故要求一併押後處理。法官周家明遂把案件押後至8月20日處理,預計需時一天。

[责任编辑: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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