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調整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人員防控措施的通告。
爲妥善應對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變化,保障深圳灣口岸入境人員的安全健康和通關秩序,經粵港雙方溝通協商,現通告如下:
自2020年8月7日上午10時起,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人員,入境時必須持有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生成時間爲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質報告,幷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重要公務商務人員、跨境貨車司機等人員,按現行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