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282)大股東及主席黎智英被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股價卻大幅上升,引起了社會和市場的密切關注。
一般來說,假如細價股有重大消息發生,兼且股價波動,證監會或交易所必然要求它停牌,快則一天,遲則半至一個月,待公司發出通告,澄清了事件,方才准許復牌,重新交易。
停牌原因有二:一、市場未有官方說法,傳媒發出不同的「噪音」,因此要統一一個正確的說辭。二、有些人消息靈通,有些人消息不靈通,更有外地投資者不一定追貼時事,因此在開市中途有股份發生了新聞,當局一定要把該股份停牌,最快在翌日早上,方才復牌。所有投資者在同一時間得到資訊,方叫公平。
這一次,當局明顯偏幫壹傳媒,這顯然是失職,也是選擇性執法。
資深投資人、合眾會會長 周顯
(逢周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