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8類場所戴口罩 桃園24日起開罰最高1.5萬元

2020-08-19
来源:中央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桃园市政府卫生局今天宣布,24日起进入8类场所民众,若经辅导後仍不戴口罩,将处新台币3000元至1.5万元罚款。

  台湾流行疫情指挥中心5日宣布,医疗照顾机构、大众运输、卖场市集、教育学习场所、展演竞赛场所、娱乐场所、大型活动、宗教等8类场所应戴口罩。桃园市政府卫生局今天宣布,即日起将加强宣导,并自8月24日起不定期前往稽查,如有民众辅导後仍不遵行者,将视情节予以开罚,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可处新台币3000元至1万5000元罚款。

  桃园市卫生局表示,8类场所如属室内,将於入口处要求主管机关或主办单位执行戴口罩政策,民众不配合则予以辅导,不遵行者则禁止进入室内;如为户外活动,将要求主管机关或主办单位事先加强宣导戴口罩,并於现场辅导民众配合防疫政策。

[责任编辑: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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