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2017年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一名記者,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黎智英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於昨天(20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預計會審訊三天,控方將傳召兩名證人。案件今早(21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事主X將接受辯方盤問。黎智英於早上約9時10分抵達法院。
今早8時許,約9名市民到法院門外舉牌請願,他們均保持1.5米社交距離,並手持寫有「支持受害記者」等的橫額,其間高叫口號。
黎智英被控於2017年6月在銅鑼灣興發街1號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一名記者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其受驚。案件在裁判法院審訊,被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2年和罰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