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15届117次常务会议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该方案),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推进穗港澳资金融互通等六个方面提出66条措施,以深化穗港澳金融合作,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推动落实港澳保险服务中心
该方案支持在南沙设立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对包括境内居民因到港澳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港澳地区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可兑换的经常项目交易,进一步明确政策指引,指导广州地区银行提供便利的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广州设立经营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表以及区域健康医疗经验数据,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支持搭建医疗保险便民服务平台,为大湾区医疗保险患者提供医保直赔、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服务,提升大湾区医疗综合服务水平。
在绿色金融方面,该方案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另外,广州还在积极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的落地建设。
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
该方案指,在总结南沙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经验基础上,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扩大试点银行范围;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建设试点研究,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支持更多银行落地个人贸易便利化结算措施等。
支持广州地区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推动境外人员在境内移动支付
在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该方案支持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持续推动移动支付在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大湾区城乡重点领域深度应用,支持在广州推进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试点。
另外,方案还提出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与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合作,建立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记者 李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