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顯倫:法院問題根深蒂固 徹底改革迫在眉睫

2020-09-21 11:0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此前以《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為題在本港报刊发文,对近期法院引起的种种争议发表意见。

  他在文中列出3点看法:

  (1)過去170多年來,香港的文化價值觀和生活方式演變得與內地大不相同。為了維護這些特性,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一國兩制」在2047年以後繼續實施,是至關重要的。

  (2)為了讓「一國兩制」正常運轉,香港與中央政府之間必須相互信任。

  (3)在司法機構的運作方面,香港顯然已失去信任。因此,新的《香港國安法》第44條規定,由行政長官而不是首席法官負責挑選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

  他指司法機構要發揮的作用,現在有必要深刻反省。例如去年11月判決的《禁蒙面法》案中,一些法官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由此自我賦權擊倒一項至關重要的主要立法,此事为「公開的醜聞」。

  他在文中写到:与修例风波有关的许多案例,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這給了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的感覺。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因為這些人認為自己的個人訴求是至高無上的。實際上,法院在過去一年裏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此外,在1997年,只有112項司法覆核申請,而去年則多達3889項。他反问,看看這個驚人的事實:難道不是表明了這個程序被濫用了嗎?

  他还指,最糟糕的是,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它不是香港穩定繁榮的保障,而是被用來鑿毁法律和秩序的華廈。長期累積的結果,是香港國安法的第44條。

  他点明,當法院未能履行憲法賦予的主要角色,並順從地將法庭變成辯論場時,以香港長遠利益為重的主權者還會保持沉默嗎?

  文章最后,他表示,法院存在的問題更嚴重而且根深柢固,難道這不是在呼喚徹底的改革嗎?

  他认为,也許前進的道路由習主席在2014年的演講所設定:「我們……具有無比廣闊的舞台,具有無比深厚的歷史底蘊……我們要虛心學習借鑑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們不能數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別國的發展模式,也絕不會接受任何外國頤指氣使的說教。」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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