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2日。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3月24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2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截至今日,共有45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