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報名參選南區海怡西選區區議會選舉,律政司及海怡西區選舉主任指黄之锋所提出的「民主自決」,不符《基本法》和《區議會條例》的規定,故裁定其提名無效,取消黃之鋒的參選資格。
3月,黃之鋒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主任的決定。今日(22日)下午被高等法院拒絕批出覆核許可。
乱港分子、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報名參選南區海怡西選區區議會選舉,律政司及海怡西區選舉主任指黄之锋所提出的「民主自決」,不符《基本法》和《區議會條例》的規定,故裁定其提名無效,取消黃之鋒的參選資格。
3月,黃之鋒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主任的決定。今日(22日)下午被高等法院拒絕批出覆核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