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年輕男女涉於去年年底在旺角參與示威活動,其間以雜物堵塞交通。當中一名20歲男侍應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日(29日)被判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歲侍應杜灝銘表示已明白自己用錯誤的方法表達訴求,事發後獲家人支持,建議履行中高強度的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接納其早前求情指,案發地點並非旺角主要幹道,堵塞時間不長,無案底的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遂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同案另外兩人,即17歲IVE學生曾耀駿及17歲侍應陳俐婷則否認於去年12月9日在九龍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附近,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對上述公眾地方的人或車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作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