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30日)公布,一個桂花魚樣本驗出微量孔雀石綠。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指,食安中心從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一個檔戶抽取桂花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3.1。中心已知會涉事檔戶上述違規事項,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
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上图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