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18日起收緊外國駐港人員檢測及隔離安排

2020-11-17 21:29
來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晚上公布,由18日(明日)起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的檢測及隔離安排。

 政府發言人表示,鑑於全球疫情發展和嚴峻程度,政府按防控風險評估後,決定全面收緊入境的防控措施。由11月18日(星期三)起,政府將收緊獲豁免安排,特別是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人員。

 過去14天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必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擁有ISO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從機場來港後必須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新冠病毒檢測,於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除總領事或同等職級的駐港代表外,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必須於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

 過去14天未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如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擁有ISO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須從機場來港後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新冠病毒檢測後方可離去。如於出發前48小時內,未有在擁有ISO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則須從機場來港後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新冠病毒檢測,並於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

 所有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抵港時均會獲發樣本瓶,必須依照指示於來港後第12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以再次進行新冠病毒檢測;所屬機構須為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提供點對點交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港府發言人表示,來港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其豁免身份及行程受其公職人員身份及相關公務性質規管,以確保政府事務正常運作。儘管如此,港府認為有需要收緊相關豁免安排,以加強防範輸入個案,同時避免相關人員在豁免檢疫期間與本地社區的接觸,務求達致「精準防控」的策略目標。

[責任編輯: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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