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昨日在律政司舉辦的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高峰論壇上表示,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是一項政治規矩和法律規範。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18日)指,公職人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立法要求區議會效忠不為過,亦符合國際人權原則。
湯家驊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雖然基本法104條不包括區議會,但認為立法要求區議會效忠特區是不為過,亦符合國際人權原則。他說,張曉明指反中亂港者出局已成為一項法律規範,並非特別事項,只是用不同表達方式,表達出任公職人員最主要標準是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他指,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需要得以全面準確界定,看不到不愛國人士如何符合有關要求。
另外,對於張曉明認同特區要進行司法改革,湯家驊指,張曉明同時亦強調香港司法系統需要獨立,他認為,改革應由司法系統內部推行,而非由外來強行改革,否則會被視為向法官及法庭施壓。他指,相信司法系統內部都知道有需要改革,但應給予司法系統內部多一點時間以進行討論,達到共識。
湯家驊續指,如果外界有聲音要求司法系統改革,要視乎是否有理據和有需要,並非向法官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