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日(18日)公布,起訴涉嫌在石牛洲附近香港水域內一艘內地漁船上進行非法捕魚的2名內地漁民,兩人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進行捕魚活動被落案檢控,案件現正排期聆訊。
漁護署指,漁護署人員16日上午11時許,在上述水域發現一艘內地漁船懷疑正以刺網進行非法捕魚活動,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漁護署表示,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漁業保護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記者何家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