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院院會昨日(19日)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制定協助辦學績效不佳的私立學校退場相關辦法。有立委對該案的實施情況悲觀,指草案本身過於「簡單粗暴」,難令私校利益相關方滿意。
為使面臨財務、辦學困難的私立學校順利退場,私校退場草案規定,將由主管機關設置私校退場基金,提供學生教學、住宿及交通等補助,以及墊付教職員工薪資、保險等費用,以維護教職員與學生的權益。
台灣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表示,目前全台有10幾間大專院校及30幾間高中、職業學校是預警學校,如果仍未改善,將列為專案輔導學校,退場條例正式上路後將公布校名。草案規定,學校若被教育部列入專案輔導名單,3年內未獲免除,主管機關應令停止全部招生,並在停招後一年停辦並清算資產收歸公有。
台灣私校工會指出,該草案整體上強化現行機制,可讓體質不佳的私校更有效率地退場,並維護學校公益性;但未包含改制、合併、改辦學校,希望未來立法院審議時補足。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德維20日接受港媒採訪時表示,過去因台灣每年新增人口較多,對教育資源的需求激增,促使大量私立學校成立;但由於近幾年的「少子化」現象嚴重,大量私立學校招生困難,入不敷出,因此當局不得不出台條例輔助私校進行退場或進行補助。
李德維指出,私立學校退場是無奈之舉,諸多私立大專院校曾將招生希望寄託於大陸學生或東南亞學生,但由於兩岸關係惡化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仰賴留學生的私校面臨更大困境。
對於該草案實施的具體成效,李德維保持悲觀態度,認為目前草案內容過於「簡單粗暴」,教育主管部門希望將複雜問題簡單化,但包括例如私立學校資產的處置、困難學校補助等問題都很難使私立學校的利益相關方滿意,草案仍需進一步審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