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呼籲市民馬上停用兩款懷疑含有毒甲醇的消毒酒精

2020-11-20 19:26
來源:香港商報

 海關今日(20日)拘捕一名藥房經理及一名冷氣工程店鋪東主,兩人涉嫌出售懷疑附有虛假成分說明並含有毒甲醇的消毒酒精。海關呼籲市民馬上停用兩款涉案消毒酒精,商戶如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圖為其中一款涉案消毒酒精

 海關人員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西環的藥房出售一款標示含有百分之75乙醇、以白色膠樽裝載的消毒酒精,零售價為每樽110元;人員亦在觀塘的一間冷氣工程店鋪試購另一款消毒酒精,該消毒酒精標示乙醇含量為百分之75、容量為100毫升,以透明噴霧膠樽裝載,零售價為每樽10元。

 海關把該兩款消毒酒精的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結果顯示該兩款分別於西環及觀塘出售的消毒酒精分別含有百分之41及67的甲醇,乙醇含量則分別含有百分之30及0.1,而在觀塘試購的消毒酒精實際容量亦只有88毫升。

 根據化驗結果,涉案兩款消毒酒精含有毒甲醇成分,乙醇含量亦與產品說明不符,其中一款的容量說明亦與產品聲稱不符,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

 海關知悉化驗結果後,隨即部署執法行動,並於今日(20日)搜查該藥房及冷氣工程店鋪,拘捕一名59歲藥房男經理及一名48歲冷氣工程店鋪女東主,而行動中沒有發現該兩款消毒酒精作銷售。

 海關人員同時巡查全港各區多個零售點,暫未有發現該兩款消毒酒精出售,而海關指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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