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男學生襲擊內地生判監9個半月 裁判官:不能姑息霸淩行為

2020-11-23 20:55
來源:香港商報網

 科大去年11月舉行校長與學生對話的公開論壇,其間21歲本地科大生連同其他人襲擊一名內地生,致其眼部及頭部受傷,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審訊後今(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9個半月。裁判官鄭紀航稱被告的惡霸行為絕不能姑息,即使他願意賠償事主亦未能彌補其過錯,必須處以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科大工程系男學生陳凱文(21歲)被控於去年11月6日在香港科技大學賽馬會大堂,連同其他不知名者襲擊鄭燦迪,對鄭燦迪造成身體傷害。辯方求情說,被告一時衝動才動手,對事主有歉意,願賠償3000元。

 事主鄭燦迪的供詞指,他於2017年9月由內地來港到科大修讀數學系博士課程。案發當日他出席科大的校長公開論壇,沿中間通道離開時,突然遭在場人士包圍,期間被人打中頭及眼部。他在保安護送下,在保安辦公室接受初步包紮後,便由一名科大教授駕車,直接送往深圳接受治療。

 裁判官鄭紀航表示,本案事主未有認出任何施襲者,但被告的外型與相關片段中的施襲者相同,加上在被告家中搜出的電話、鞋及手繩等亦是施襲者身上的物件,裁定被告是施襲者之一。

 鄭官直斥被告明目張膽,襲擊毫不相識的事主,不但令對方身體受傷,更受一定程度屈辱,形容是目無法紀的惡霸行為,必須予以阻嚇,絕不能姑息。以1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年輕無案底,扣減半個月。

 鄭官續指,被告的行為已改變他的人生,由原來身為社會棟樑的大學生淪為階下囚,勸誡被告要洗心革面,認清黑白是非。辯方最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裁判官拒絕。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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