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還柙被發現肚內有異物 暫須單獨囚禁至完成程序

2020-11-25 10:47
來源:香港商報網

 涉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日前已在西九龍法院認罪,還柙至下周三(12月2日)判刑。

 黃之鋒的社交網站Facebook帳戶編輯24日晚深夜發文,指黃之鋒被囚於醫院的單人囚室,不能「放風」,因懲教表示他抵達監獄時,透過X-ray發覺他肚內有異物。

 黃之鋒指,懲教署人員不許他看自己的X光照片,因此無法了解情況,又指對方表示檢查程序要3至5日,在完成程序前仍需要單獨囚禁。

 黃之鋒又指,單獨囚禁期間不能「放風」,除了探訪時間外,其餘時間均需要待在囚室,而囚室24小時亮著燈,令人難以入睡。(圖源:橙新聞

[責任編輯: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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