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12月2日被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案件今日(8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12月29日下午2時半再訊,以處理區域法院轉介文件。
方仲賢獲准以10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遵守宵禁令晚9朝7,每星期四下午5時至8時之間到沙田警署報到1次,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方仲賢涉去年在深水埗因購買10支雷射筆,警方經過逾1年調查後,本月2日採取行動上門拘捕他。方仲賢被暫控以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