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嚴格遵守防疫規例 違者可被檢控

2020-12-09 16:21
來源:香港商報網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9日)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規定及指示,而光顧餐飲處所的顧客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包括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定。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若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第599F章下的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署方已向餐飲業務負責人發信,提醒他們須嚴格遵從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食環署也會加強教育宣傳並作出勸告及提醒,令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市民了解有關規定及限制,並會加強巡查和執法及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

 食環署因在明日(10日)至23日每日由下午6時至翌日上午4時59分沒有堂食,故為設有飯鐘的食環署及外判商夜更前線員工在上述期間的用膳地方及安排作出跟進,包括使用上班報到處或合適地方搭建帳篷,以供清潔員工用膳。若客觀環境許可,食環署及其外判承辦商亦會安排清潔工分時段用膳及提醒清潔員工在用膳時須保持社交距離及採取其他適切防疫措施。食環署亦會在合適地方張貼海報,提醒食環署及外判商夜更前線員工須遵照政府有關防疫的規定,時刻保持個人及環境衞生,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及安全。(記者 唐信恆)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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