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涉於去年9月29日在金鐘參與非法集結被捕,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先申請將襲警罪改控阻差辦公罪。裁判官鍾明新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押後至12月16日裁決。被告決定不作供,辯方亦不傳召證人。許麗明續准保釋。
受阻警員出庭供稱,當日下午5時30分,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電車路附近,看見許麗明先後走向警員後方被捕疑犯和犯人收集處,期間情緒激動。他認為情況不樂觀,遂上前協助同袍,展開雙手攔截,嘗試阻止許麗明接觸疑犯,並多次警告許麗明不要衝向疑犯處及立即返回行人路。
許麗明並未理會警告,嚷道「你哋唔好打啲小朋友」,證人與同袍兩人走到馬路中石壆和沙地,證人再張手攔截時,許麗明說「唔好阻住我」,然後遭許麗明以左手推胸口致在石壆上失足跌倒,馬上感到痛楚。證人站起來後,許麗明正舉高雙手,重複叫道「做咩呀」後,突收起左手向他的腹撥一下,證人反應不來遂跌咗落馬路,許麗明隨即被捕。
50歲被告許麗明被控於去年9月29日在金鐘金鐘道行車路近樂禮街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1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