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據本地傳媒消息指,因欺詐罪正還柙荔枝角收押所的壹傳媒黎智英,涉呼籲外國制裁香港,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明早(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其保釋申請。
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其2名兒子及壹傳媒多名高層等共10人,分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今年8月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警方本月2日正式落案控告黎智英、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欺詐罪,指他們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
案件上周四(3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蘇惠德於12月3日接納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並因黎智英有潛逃風險拒絕其保釋即時還柙,周獲准以現金和人事共40萬港元保釋,黃則准以現金10萬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黎智英早前因官司黎智英早前另涉2017年在維園恐嚇報章記者,以及涉嫌組織和參與去年8月至10月三場未經批准的集結被起訴,案件押後審理,期間他獲准保釋,但被限制離港。今年5月及6月,黎智英先後兩次向高院申請取消禁令,以處理公務為由要求離港,被當時負責處理申請的李運騰法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