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1日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刊憲,繼續賦權私家醫生在未來14日,即12日起至本月25日,可要求懷疑有新型冠狀病毒病徵的病人,接受強制檢測。
食衞局發言人表示,鑑於近日疫情正處於高峰期,政府認為有需要透過醫生協助,盡早識別可能受感染的人士。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指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不遵從強制檢測令亦即屬犯罪,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表示,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病人接受檢測,收到書面指示的人士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
政府呼籲所有對身體狀況有懷疑的人士,或有感染風險的人士(如曾到訪有疫情爆發的地方或曾接觸確診個案)盡快求醫及進行檢測,以有效地及早識別可能出現的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