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丨黎智英鐵鍊纏腰押送法院 加控危害國安罪明年4月16日再審

2020-12-12 08:43
來源:香港商報網

視頻 謝燁挺

 因涉嫌欺詐罪而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柙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1日再被警方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本港首個被控此罪的人。案件今(12日)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期間不准保釋,續還柙看管。

 黎智英今早約8時離開收押所,被鐵鍊纏腰、鎖上手扣,由囚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訊,約15分鐘後抵達法院。

 案件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被告黎智英則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审理,以待警方作進一步檢查,將就黎智英的Twitter帳戶进行搜證,包括檢視逾千条訊息和留言,以及相關的視像訪問,亦要找尋及安排證人等。

 控方还準備了一份17頁的案情,內容涉及黎智英的Twitter蹤隨53人,當中包括美國國務卿蓬佩奥、台灣地区领导人蔡英文等,而黎智英的帳號則有約12萬跟隨者,另外又指黎智英近月多次接受外媒訪問,并在其刊物中撰文,認為當中的内容,或這些行為,均有可能涉及控罪所指的罪行。

 辯方不反對案件押後,但称控方已掌握所有證據,撰寫一份長达17頁的控方案情,不明白控方何以需要如此長時間調查,提出申請本案押後一個月。控方反駁指,基於現實考慮,為免一再押後,確保完成調查,故認為連同其他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較為恰當。

 控方同時反對辯方保釋申請。控方指,本案控罪嚴重,加上屬於在法庭擔保期間犯案,故反對被告保擔外出。控方表示,黎智英於今年5月18日就其他案件首次上庭後獲法庭擔保,期間再涉嫌干犯3宗案件,包括參與6月4日未經批准集結及本案。

 蘇官认为,今次是控方首次押後申請,而且警方要調查大量的推文及海外訪問錄影,確實需要時間,最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下午再訊。同时,蘇官指,控罪嚴重,考慮到被告一旦定罪可能被判的刑罰,以及他有機會在保釋期間再犯案,故此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期間須續還柙看管。

  黎智英坐囚車離開法院。记者馮瀚文攝

 下午約2時15分,黎智英被多名警員押返收押所,繼續被鐵鏈纏腰、鎖上手銬。

 73歲被告黎智英,被控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4)條,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据了解,黎智英涉嫌多次在Twitter發布帖文,並接受外國傳媒訪問,公然勾結外國反華分子,刻意唱衰、抹黑國家。11月30日,黎智英透過網上視頻形式,與前美國國防部官員、現任職智庫的反華分子卜大年(Daniel Blumenthal)進行對話,談及美國對華政策及中美關係等。在對話中,黎智英抹黑中國政府以電子科技監控老百姓,並要西方國家應警惕中國,向中國施壓,阻止中國改變國際秩序。他更揚言,西方國家聯手對抗中國,才能遏止疫情云云。而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亦透過社交網站Twitter和Facebook全程進行直播。

 有市民手持寫有「祝黎智英聖誕快落鑊,新年進大牢」的標語在法院外請願,促請法院判黎智英罪成。

记者馮瀚文攝

 另外,在11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華春瑩被問及該案件時指,以國家安全為由打壓自由,這不是中國的作為,恰恰是個別國家濫用國家安全名義,無端打壓中國人員、機構和企業,這是香港的個案不屬於外交問題。

 華春瑩指出,既然提到打壓言論自由的問題,必須要摒棄偏見,實事求是地看。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香港絕大多數民眾都認為他們更安定了,在香港的外國企業也對未來的發展前景充滿信心。個別國家個別人總是糾纏香港的所謂自由、民主問題。

 華春瑩說,「在英國對香港156年的殖民統治期間,香港人民有任何民主權利或上街遊行的自由嗎?所有港督都是英國女皇任命的,沒有一位立法會議員是香港人民提名的。所以,現在他們想要什麼樣的自由呢?《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只會使香港社會更安定,經濟更發展,居民享有更多權利自由。所謂受影響的自由,只是個別人勾結外部勢力或者以各種所謂自由為名從事危害香港社會穩定的自由,以及利用涉港問題破壞中國安全、阻礙中國發展的自由。」(图:大公报)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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