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質疑高院批准黎智英保釋 終院下周二審理律政司上訴

2020-12-25 01:57
來源:香港商報

 被控欺詐、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日(23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令外界感到疑惑。律政司24日正式提交寫明「緊急」(URGENT)的上訴文件,要求終審法院進行緊急聆訊,並在公眾假期開庭,希望申請臨時命令,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據了解,終審法院已定於12月29日(下周二)早上10時開庭處理律政司的上訴。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律師和大律師馬恩國支持律政司上訴。

 法律界指判決令人費解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接受媒體訪問時質疑,有關法官錯誤理解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作出有問題的判決,損害公眾利益。他說香港國安法保障國家和香港特區安全,當中保釋條文十分嚴厲,被告一般而言難以獲准保釋。他進一步說,黎智英一向被指是「反中亂港」頭目,甚至多次獲歐美官員點名支持,因此認為今次法官批准其保釋令人費解。

 黃英豪質疑,法官是否對近期不斷出現反對派棄保潛逃事件掉以輕心。如果法官批准被告保釋,一般不會輕易被推翻。然而,他認為律政司應該就黎智英獲准保釋提出上訴。他說國安法實施不久,現時並沒有案例,因此必須透過司法挑戰去弄清楚條文的解釋,讓上級法庭更正下級法庭的決定。

 黎保釋或可策劃危害國安行為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媒體訪問時直言,相關法官對國際局勢不了解,作出了可能傷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安全的判決。他坦言黎智英屬於「反中亂港」的頭目,過去一直勾結外國勢力。他說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繼續「踩界」,今次法官批准保釋並沒有想清楚對方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風險。

 馬恩國續說,黎智英的保釋條件包括限制離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禁止受訪等,雖然看似「嚴格」,不過當中仍然存在嚴重漏洞。他質疑黎智英可以將居所變成「指揮部」,接見友人並透過第三者私下傳話,繼續與外國聯繫,策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他相信律政司會向終審法院就此提出上訴,要向法庭講清楚國際形勢背景,解釋清楚危害國家安全屬於隱蔽行為,並有機會勝訴。

 工聯促審視保釋條件準則

 另外,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兩位成員到高等法院外請願。委員會發言人張先生表示,近日有多名被告人獲法院批准保釋後潛逃;至前日(23日)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仍准保釋。工聯會認為此舉罔顧有關人士的潛逃風險,有另類「放生」可能;認為保釋條件過於寬容,應重新審視保釋條件準則。

 他續說,自去年「黑暴」事件及國安法立法後,必須確保香港的司法制度行之有效、不被受損,因此更有需要重新審視批出保釋條件準則,對於被控欺詐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有關人士更應給予適當裁決。

 團體指對法院決定感震驚

 此外,有團體24日到黎智英位於嘉道里道的住宅外抗議。團體「愛國護港101」、「DQ行動組」的代表分別到場,他們均對法院批准相關保釋感到震驚,並呼籲市民配合警方,以「全民天眼」的方式監察黎智英一舉一動,防止他棄保潛逃。(記者戴合聲 林駿強)

[責任編輯:徐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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