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三個直屬支隊正式掛牌

2020-12-25 20:35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年12月21日、23日和25日,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三個直屬支隊依次掛牌。

 2019年11月28日,中央編辦批覆設立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明確總隊「集中行使廣東省權限範圍內涉海綜合執法職責」。根據2020年11月10日中共廣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總隊分別在汕頭、珠海、湛江設立直屬一、二、三支隊,分別加掛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粵東、粵中、粵西巡航執法基地牌子,作為總隊派出行政執法機構。

 三個直屬支隊主要承擔海上維權相關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跨區域海洋綜合執法行動,支持、協助和指導市縣海洋綜合執法機構海洋綜合執法工作,根據授權調查處理重大涉海違法違規案件。其中,直屬一支隊管轄粵東五市,包括惠州、汕頭、汕尾、揭陽和潮州;直屬二支隊管轄粵中六市,包括深圳、東莞、廣州、中山、珠海和江門;直屬三支隊管轄粵西湛江、茂名和陽江三市。

 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黨組書記、總隊長徐放政,黨組副書記、政委秦磊和黨組成員、副總隊長吳大畏、吳義養、吳卓龍分別到三個直屬支隊揭牌。徐放政總隊長對直屬支隊提出要求:一是在思想上要實現從單一的漁業執法到海洋綜合執法的轉變;二是要聚焦主業,發揮六大職能;三是要從硬件和軟件兩方面,提升隊伍形象,增強自信,增強本領;四是要提升隊伍素質,爭先創優,營造幹事創業、和諧和睦的工作環境。

 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三個直屬支隊正式掛牌,標誌着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機構改革圓滿收官,作為廣東省唯一海洋執法力量、唯一省級行政執法隊伍、唯一跨部門綜合執法機構,將開啟廣東海洋執法新征程。(記者 徐紅 通訊員 粵海綜

[責任編輯: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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