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12類場所垃圾分類指引

2020-12-29 10:04
來源:讀特客戶端

 28日,據深圳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透露,該局發布了學校、工業園、酒店、農貿市場、機關事業單位、公園景區、醫院、餐飲場所、城中村、住宅區、商務寫字樓、大型商超12類場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引,基本覆蓋了所有公共場所,明確了各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全方位教你如何扔垃圾。市民可進入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官網下載該系列指引。

 據介紹,其中,住宅區和城中村的指引對集中分類投放點的設施設備設置作了詳細的規範要求,一一列舉對各類垃圾收集容器的數量、容量、設置位置和配套設施的條件要求,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要滿足居民的投放需求。

 學校場景的指引按師生的日常活動,分區進行指導,對實驗科研區可能會產生廢棄化學品,指引中提示,「廢棄化學品按照廢棄化學品有關規定進行收集處理,嚴禁混入生活垃圾處理體系」。

 酒店指引則遵循垃圾減量原則,要求管理人員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不得在會議室等辦公區域使用一次性紙杯;不得在用餐區域提供一次性餐具;清潔員打掃房間時應分類收集。

 農貿市場因為批量銷售果蔬,產生的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數量較大,因此農貿市場指引里標註,可分段、分樓層設置廚餘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設置數量根據市場實際情況決定。指引中還特別強調包裝用的繩子、膠袋等要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得與廚餘垃圾混投。

 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商務寫字樓的指引里明確提倡綠色辦公,優先採購可循環利用的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推廣無紙化辦公,紙張儘量雙面書寫或雙面打印。另外會議室貼合實際設置帶茶水過濾功能的廚餘垃圾收集容器,著重提示不得使用一次性紙杯。

 公園景區會大量產生綠化垃圾,所以相較於其他場所,指引增加了綠化垃圾收集點,並明確指出綠化垃圾提倡園內處理。

 醫院指引著重提示僅適用於醫院產生的生活垃圾,醫療垃圾需按醫療廢物有關規定收運處理。

 深圳創新提出在餐飲場所用餐區應設置可移動分類回收車,對垃圾進行分類回收。同時,餐飲場所要提倡光盤行動,用餐區應張貼設置相關宣傳海報;同時後廚區要設置油脂隔油池及收集容器,廢棄油脂不得倒入下水道,相應的垃圾分類暫存點也應配備廢棄油脂收集容器。

 大型商超工作指引中明確指出生活(果蔬)超市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

[責任編輯: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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