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後廣州高空拋物首案宣判 致人傷殘判賠9萬多元

2021-01-04 11:43
來源:新華視點

 4日上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被告家小孩從35樓扔下一礦泉水瓶,致原告受到驚嚇、摔倒,致十級傷殘。法院當庭判決被告賠償共計9萬多元。

 這是民法典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廣州首個宣判的案件。法官認為,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發生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成為「城市上空之痛」。

 民法典的實施對遏制高空拋物行為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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