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外商投資法》,中國民航局提出廢止《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 (簡稱:110號令)及其6個補充規定。經報國務院批准,已完成廢止程序,交通運輸部日前對外發布了廢止決定。在開放模式和開放水平上,民航領域按照國家統一的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執行。民航保留公共航空運輸、通用航空、民用機場3個領域的外資准入限制,清單以外的領域,主要通過行業許可和事中事後監管等內外資一致的非歧視方式管理。
放寬外資准入限制 民航局廢止《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
2021-02-09 14:23
來源:香港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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