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8.18非法集結 黎智英等9人16日應訊

2021-02-16 08:20
來源:點新聞

 現正在赤柱監獄還柙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另外8名攬炒派人士,涉2019年8月18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起訴。案件將於今日(16日)開審,預計審期10天。其中一名被告區諾軒早前表明會認罪,法庭今日會正式聽取他的認罪答辯,而其餘8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暫訂於17日早開審。

 今晨大約早上9時,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蔡啟文攝

 黎智英等涉案7人候訊

 黎智英16日由囚車押抵法院應訊。其餘8名被告分別為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及區諾軒,均被控於2019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

 案情指,警方批准「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於前年8月18日在維園集會,但反對遊行並禁止遮打道集會,「民陣」則自行宣布改辦所謂「流水式集會」。區諾軒連同時任「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及陳皓桓先後在兩次記者招待會代表民陣交代8月18日的維園集會屬「流水式集會」,區諾軒等反對派議員會帶領參加者離開維園到不同港鐵站。

 被告區諾軒承認兩項控罪。控方指,區諾軒作為「民陣」代表,明知應遵守不反對通知書列明的條件,卻仍在集會前公開呼籲民眾參與「流水式集會」,並為參與者指示遊行方向。案發當日,區諾軒在遊行沿途手持橫幅,並高叫口號,而遊行期間港島區多條主幹道路被佔用,認為區諾軒是涉案集會及遊行的代表之一。

 被告梁耀忠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只是紀錄在案。二人獲准繼續保釋,押後至3月22日處理求情及判刑。

 其餘被告均否認控罪。案件預計審期10天,控方將提供案發現場視頻片段呈堂,並暫定有7名證人作證,包括警務人員。

 黎智英涉國安法案再申保釋

 此外,黎智英將於本周四到高等法院就國安法案件申請保釋,其代表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申請當日缺席審訊,法官胡雅文建議當日播放黎智英不爭議身份的涉案錄影片段,當日事項將暫由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處理。駱應淦另指將呈上一份有關人群控制、管理及群眾心理的英國專家報告,控方表示須閱讀該報告後考慮需否增加證據,才能作開案陳詞,胡雅文法官遂押後案件至今早9時半開案。

[責任編輯: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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