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社25日報道,澳大利亞財長Josh Frydenberg發布聲明表示,澳大利亞國會周四通過《新聞媒體和數字平台強制性議價法案》,要求Facebook和谷歌等數字巨頭向本地出版商支付新聞內容費用。
聲明稱,該法律解決了新聞媒體業務與數字平台之間議價能力不平衡的問題,將確保新聞媒體業務從其產生的內容中獲得合理的報酬,從而有助於維護澳大利亞的公益新聞。法律為當事方之間的善意磋商提供框架,並為解決未決爭端提供公正平衡的仲裁程序。
聲明表示,鼓勵各方進行法律之外的商業磋商,政府高興地看到谷歌和Facebook最近在與澳大利亞新聞媒體企業達成商業安排方面取得進展。
報道稱,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一直在密切關注澳大利亞的立法,因為澳大利亞正在努力應對Facebook和谷歌的廣告主導地位。澳大利亞總理莫里森表示,他已經與印度、加拿大、法國和英國的領導人討論了新法律。
據了解,法律通過前,在澳大利亞政府同意修改全球首部強制Facebook和谷歌就內容向當地出版商付費的法律後,Facebook取消對澳大利亞新聞內容的封殺,並與澳大利亞大型新聞媒體公司Seven West Media就內容版權建立新型合作關係,谷歌也與澳大利亞大型新聞媒體公司Seven West Media達成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