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動輒收受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涉案金額達30億餘元……
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了「內蒙古反腐第一案」——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党工委原書記李建平受賄案細節。
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曾任呼和浩特市節水辦主任,市節水、水資源管理局局長(副處級),水務局副局長、局長,春華水務公司董事長等職,2011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經開區党工委書記。
2018年9月,李建平被官宣落馬,次年8月被雙開。
當時,內蒙古紀委監委的雙開通報十分嚴厲:李建平理想信念完全喪失,党性原則蕩然無存,行為底線全面失守。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長期「亦官亦商」,生活腐化墮落。
在落馬之前,李建平還曾受過一次公開處分。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進行了環境保護督察,並將督察發現的17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自治區。
2017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通報了追究問責情況。其中,因呼和浩特市水務局未按規定對企業違規取用地下水問題督促整改,李建平獲党內警告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披露,李建平案涉案金額30億餘元,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報道稱,那些年,從利用職務之便帮助他人承攬工程收受錢物開始,到后來窮盡所能將手中權力充分變現,金額從幾萬、幾十萬,逐漸增加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李建平胃口越來越大。
即使曾與他共事的經開區党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被調查,李建平都沒有一絲警醒,甚至變本加厲。
作為經開區一把手,李建平不僅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還借他人之名注冊公司而自己實際操控,以達到侵吞國有資產的目的。
為了擾亂監管視線,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務員王某、敖某和社會人員徐某三人名義,注冊成立公司,法人為王某,但真實老闆是李建平。更為荒唐的是,在初選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長時,李建平竟然用「石頭剪刀布」的方式解決,第一名董事長、第二名總經理、第三名監事長。
調查發現,李建平隨意設置大大小小的空殼公司數十家,其中既有明面上的總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級、二級、三級子公司。在他直接策劃和授意下,這些公司相互攬項目、做生意,大量國有資金在其間頻繁流動、暗度陳倉,最後被挪作他用,意圖「錢生錢」。
從簡單的權錢交易,到成立空殼公司騙取國有資金,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涉案金額達到30億餘元。據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錢款用於賭博外,其餘大多被用於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玩玉器、黃金珠寶、名貴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類名酒達數萬瓶。
自治區紀委監委相關辦案人員透露,就在李建平被留置前夕,還妄想轉走2億多元資金。
李建平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他的專橫霸道、囂張跋扈,讓這個作為自治區首府發展重要引擎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元氣大傷、瀕臨破敗。
党的十九大以來,國家級經開區主要領導中有20名廳局級幹部在任上落馬,涉及19個國家級經開區。其中,湖北省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党工委書記曾進生和副書記李建鋒相繼被查。
此外,在其他崗位上落馬的省部級、廳局級幹部中,40餘人有在國家級經開區擔任主要領導的經歷。如貴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曾擔任兩年貴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党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曾兼任洋浦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四年。
報道剖析,一方面,經開區存在的一把手問題集中、亦官亦商政企不分、甘于被「圍獵」等現象;另一方面,經開區也存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問題。各級經開區的優惠政策多、工程項目多、資金多、開發土地多、自由裁量權大,一旦權力不受約束,「發展高地」極易成為「腐敗多發地」。
在李建平案中,由於亂設臨時機構、承擔不合理的社會管理職能,經開區機關臃腫龐大、頭重腳輕。「李建平在經開區分批違規進人862人,最多1批多達324人,使經開區機關從77人增加到868人。」針對用人亂象,自治區紀委監委督促呼和浩特市委對經開區進行改革,突出經濟服務職能、剝離社會管理職能,調整原有「五園一鎮」架構,除一鎮繼續由經開區整建制托管外,其他園區以撤並等方式脫離,通過機構「瘦身」實現盡快「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