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今年1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39宗。
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5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有3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的個案有18宗;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個案有1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個案有9宗,另有3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兩間公司及一個業主立案法團分別因違反指定工序牌照的條款或規定、未持有許可證而導致他人將受管制廢物輸入及排放廢物/污染物於水質管制區,各被罰款15000元,為1月份錄得罰款額最高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