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會非法集結或阻差辦公罪成 5人各被判囚7星期至7個月

2021-03-10 13:03
來源:香港商報網

 13名男子涉於2019年6月9日,在立法會非法聚集,並與警方對峙,被控非法集結或阻差辦公等罪。其中8人早前認罪,另外5人則否認控罪,今(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鄧少官判處5人各入獄7星期至7個月。

 5名被告分別為溫鎮豪(31歲,網絡維修員)、王洛鈞(23歲,餐飲業從業員)、鄺淯銘(23歲,武術運動員)、曾泳祥(31歲,護理系學生)及廖德輝(43歲,文員)。溫鎮豪被控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其餘4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就溫鎮豪的阻差辦公罪,鄧官指,從涉案片段可見,事發時一名身穿綠色上衣、灰色長褲的人士,趁督察制服一名向防線投擲水樽的白衣男子時,衝前捉住督察的右上臂,令白衣男得以逃走,畫面曾拍攝到綠衣人的正面,而其衣著特徵、身高、身形等都與溫鎮豪肳合,裁定他就是該名綠衣人。鄧官續指,當時溫鎮豪一直注視著督察,顯然知道其身份,他舉高及伸出手捉住督察的前臂,令督察無法追捕白衣人,整個過程一氣呵成,明顯是蓄意阻撓警方執勤,故裁定他阻差辦公罪成。

 至於另外4人的非法集結罪,鄧官則指出,對比4人在告士打道一帶被捕時身穿的服飾及其身型,從立法會的片段可見,4名身穿相同服飾的人士,曾各自推動鐵馬、與他人合力將鐵馬堆成路障、招手示意其他人上前、走向鐵馬方向等,部分片段拍攝到他們的正面,裁定片中人士就是4名被告,並干犯非法集結的行為。

 辯方求情時聲稱,鄺淯銘10歲時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奪冠,16歲時成為全職武術運動員,因本案而留有案底,全職運動員生涯中止,對他而言已是種懲罰,希望法庭量刑時多加考慮。

 鄧官最終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鄺淯銘過往的背景及其努力將付諸東流,給予他2個月刑期扣減;其餘涉及非法集結的被告則減刑1個月;就溫鎮豪的阻差辦公罪則判監7星期。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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