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組織參與2019年8月18日非法集結案,黎智英、李柱銘等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至下午控方證人全部作供完畢。裁判官裁定7名被告所有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11日續審,各被告將決定是否會自辯,或傳召證人作供。
7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及何秀蘭。同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2019年8月18日,反對派發起所謂「流水式集會」引致港島交通大混亂,黎智英與另外8人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除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已認罪候懲外,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其餘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