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檢微信公眾號消息,海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王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勇利用擔任海南省澄邁縣委書記,海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海南省三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土地性質變更、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王勇生於1957年2月,山東陽穀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政工師。2016年起,王勇任海南省政協副主席。2020年7月,官方通報王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今年1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稱王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違規推動填海項目並造成嚴重後果,利用職務影響幫助家人承攬保險業務,搞權色交易,干預插手司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