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 打造深圳法治政府「金字招牌」

2021-03-16 16:05
來源:香港商報網

 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深圳市司法體制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列。2015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以下稱鹽田法院)作為改革試點法院承擔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工作。2016年1月1日,除知識產權行政案件之外,深圳市基層法院管轄的以區屬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全面集中統一由鹽田法院管轄。此後還創建了全國首個行政審判中心,供深圳市區兩級法院行政審判使用。

 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不是簡單的案件集中,而是司法資源集中、體制機制的深層次優化。改革多年,鹽田法院行政審判職能作用得到不斷加強,行政訴訟「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等問題得到有效破解,人民群眾訴權保護更加充分。

 率先啟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體制改革

 2015年,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正式啟動。全市行政案件分「兩階段」集中到鹽田法院管轄,實現了全市行政案件 100%集中管轄、99%跨區管轄。

 改革以來,深圳法院圍繞專業化建設、機制創新、智慧審判、行政審判中心建設等多個方面進行審判體制機制改革,以行政審判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在監督法治行政、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糾紛實質化解等方面有明顯實效,助力深圳加快打造「法治中國示範城市」。

 創建全國首個行政審判中心打造「深圳樣本」

 2018年,深圳行政審判中心正式揭牌,這是全國首家行政審判中心,進一步顯現了集中管轄優勢,為進一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和跨區劃管轄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該中心在全國率先採用全流程電子卷宗,同時上線全國唯一行政訴訟網上服務平台「法智雲端」,提供便捷司法服務。

 深圳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萬國營在深圳行政審判中心掛牌成立時表示全國第一個行政審判中心在深圳揭牌將成為體現深圳行政審判特色、展示深圳法治形象的標誌性事件,充分體現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對法治建設的高度重視,深圳行政審判的專業化建設將會邁上新的台階。行政審判中心設立後,除深圳中院行政審判業務全部進駐中心外,集中管轄全市行政一審案件的鹽田法院行政審判部門也同步進駐,從而實現深圳市行政訴訟案件集中審理,一審、二審各自獨立審判。這不僅便於原告起訴,也便於行政機關就近應訴,有利於整合深圳市優質行政審判資源,提高司法效率。

 作為體現深圳行政審判特色、展示深圳法治形象的高地,行政審判中心在全國具有示範效應。中心啟用後,先後有超60家法院和單位前來調研參觀,充分展示了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的影響力。

 改革成效顯著

 通過五年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深圳市99.9%的行政案件得以實現跨區劃管轄,行政訴訟主客場現象得以有效破除。深圳行政案件收案數和結案數大幅提升。2019年深圳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16274宗、審結14322宗,分別比2015年增長60.6%、56.9%。2019年行政負責人出庭行政案件702宗,是2015年的6.2倍。作為衡量政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參考係數之一,行政機關敗訴率持續下降,由2015年的15.2%下降至2019年的6.2%,五年平均敗訴率僅為8.3%,全市行政執法和應訴工作整體狀況良好。

 政府機關也愈發重視行政裁判對行政執法的指引作用,不再認為當被告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而是將其作為發現短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途徑。至2020年6月,已有逾100家行政機關前來進行庭審觀摩,12名法官走進34家行政執法機關進行普法釋法。

 助力深圳加快打造「法治中國示範城市」。2017年1月,深圳中院行政庭獲得「廣東省依法治省工作先進單位」光榮稱號;2017年4月,深圳中院和鹽田法院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為「智慧法院」試點單位,鹽田法院信息化經驗先後兩次入選2018年、2019年《法治藍皮書•中國法院信息化發展報告》;2018年12月,「鹽田法院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獲2018深圳改革榜單「改革質量獎」;2019年11月,深圳行政審判中心行政法律文化區獲評全市首批「四星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多次蒞臨深圳調研,對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給予高度評價,對深圳改革經驗予以了充分肯定。(徐艷瓊 李佳 涂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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