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 5黑工被判入獄

2021-03-29 12:22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入境事務處消息,沙田裁判法院在26日判處2名越南籍、2名巴基斯坦籍及1名印度籍非法勞工入獄。

 入境處表示,調查人員於24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大角咀一間餐廳內拘捕2名34歲越南籍男子,他們被捕時正在從事洗碗工作;其中1名男子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出示由處方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之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入境處續指調查人員於23日與警務處進行「冠軍行動」,在機場貨運站拘捕1名印度籍男子及1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兩人年齡分別為26及51歲;他們被捕時分別從事包裝及搬運工作,兩人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之調查發現他們均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入境處調查人員還在3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1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葵涌一個菜檔拘捕1名27歲巴基斯坦籍男子,他被捕時正從事搬運工作;該名男子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出示由處方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之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入境處透露,5名被捕非法勞工於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他們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15個月至15個月及兩個星期。

 入境處發言人指,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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