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這對於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推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政治制度發展,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經國序民,正其制度。近幾年來,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香港社會出現一些亂象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的選舉制度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授權,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進行修改,就是要及時堵塞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經過修訂的附件一、附件二,充分體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和依法治港原則,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有助於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治理效能,體現參政議政的均衡參與,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具有堅實的法治基礎和強大的民意基礎,具有充分的正當性和顯著的進步性,是促進香港民主制度穩步向前發展的必要之舉,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必須是堅定的愛國者。此次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設立必要的安全閥,就是為了把「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到實處,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從而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根據修訂後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在香港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賦予選舉委員會新職能並調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將構建起一套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落實、確保香港社會各界均衡參與、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效能有效提升,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保障的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在香港社會政治生活中搞「清一色」,而是不允許不愛國的反中亂港分子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防止香港成為反中亂港和外部敵對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的基地。任何有意願參選的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的標準,都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同時,通過對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規模、構成以及產生方式的調整,修訂後的選舉制度拓寬了香港居民的政治參與空間,豐富了民主的形式,更有利於達到維護香港廣大居民的根本利益和整體利益、實現優質民主和社會公平的目的。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中央關於循序漸進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香港社會各界別各階層均衡參與、促進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廣大民眾福祉的民主制度的政策沒有變,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需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作出比原附件一、附件二更為具體的規定,既可確保準確落實本次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立法意圖,也為香港特別行政區修訂本地相關立法提供了依據。下一步,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依照全國人大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後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依法組織、規管相關選舉活動,為香港政治制度平穩運行保駕護航。
政通則人和,人和則事興。「愛國者治港」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方針,只有愛國者才能治理好香港。相信隨着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在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治港者帶領下,香港一定能重回正軌,集中精力破解深層次問題,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實現全社會共同期盼的良政善治;香港一定會重新再出發,踏上長治久安的光明大道,創造「東方之珠」的美好未來,譜寫「一國兩制」的嶄新篇章!